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2023年4月17日修订)等规定,经部队审核、安置部门复核、退役士兵本人确认等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我县5名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进行了排名排序,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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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退役士兵安置通知书编号 |
服役表现量化评分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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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安字第0001176号 |
57.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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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安字第0001177号 |
47.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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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6)安字第0001900号 |
45.0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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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6)安字第0001178号 |
44.9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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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6)安字第0001179号 |
40 |
5 |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石台县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6021022)。
石台县民政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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