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总体情况
2020年度,县扶贫开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截至2020年12月30日,我局通过石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累计238条,点击量2.7万余人次,加大了扶贫政策的宣传和公开力度,涵盖部门预决算、政策解读、扶贫项目与资金、决策部署落实等情况,针对不同的公开项目,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保证信息公开更加准确及时。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优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以政府部门“三定”职责、权力清单、服务清单为准则,优化配置公开专栏,集中展示、统一风格。二是推进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明确设置意见征集、意见反馈,制定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格式文本,创新公开格式。
2.围绕扶贫领域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发布解读。一是增设扶贫领域工作专栏。局政务公开目录增设扶贫领域专栏,主要包含政策、项目、资金、对象、监督5大类。年发布信息200多条,此栏目发布相关信息29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3000多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要求制定政策解读格式文本,创新解读方式,其中包括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两微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负责人解读等;重点围绕扶贫领域政策方面,加大对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宣传扶贫政策,提高解读质量。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实现与县政务服务实现数据共享,全面公开本局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为群众提高办事便利度。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根据要求公开权威信息,局政务公开网开设应急管理栏目公开,积极加强对各类疫情、灾情等应急信息公开力度。
5.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精准脱贫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90多条,点击量一万多次。
6.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学习编制事项目录。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负责人和专家培训会,学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事宜。二是认真推进“两化”公开工作。参加县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善扶贫领域、财政预决算目录更新设置,完善公开版块、公开目录、公开层级,统筹兼顾公开与个人隐私保护。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扶贫开发局编制了依申请公开目录,在扶贫开发局办公室(仙寓路17号)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务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为必填项,从源头规范发布质量;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做好入侵防护、漏洞扫描、数据库审计等技术防范;常态化检查本级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定期配合开展第三方监测,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四)公开平台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熟悉掌握《条例》内容,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积极配合上级全面完善新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和联络协调。二是完善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综合考核范围,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结果有考核、考核有运用。三是加强联动互动。及时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反馈,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主体责任、办理时限等,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科学、高效;同时,为了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利,还将我局办公室和扶贫监督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0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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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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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面窄、数量少、创新力度不强等。 2021年,我局将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巩固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成果,努力做好似下几点:一是继续按照《政务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打造好扶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的向群众公开他们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相关业务。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县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使信息公开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石台县扶贫开发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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